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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需要知道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大全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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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内容时,应注意什么?
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条第二款: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,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,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,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、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。


10.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备、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怎么管理?
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:对职业病防护设备、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,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、检修,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,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,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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